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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目标管理办法
阅读次数: 添加时间:2007/12/18 发布:来自:lxyxb
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目标管理办法





一、目的与要求
    为切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,加强学生党员的规范化管理,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,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促进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,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。现研究决定按照党章及党的其它有关规定,对全校学生党员实行目标管理。
全校学生党员要切实遵照党章要求,自觉学习和实践“三个代表”,并用本办法所规定的学生党员目标对照自己各方面的言行,做合格的共产党员。各学生党支部和有关党总支,按照本办法的规定,认真抓好学生党员目标管理工作。
    本办法与《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纪律管理办法》配套实施。
二、学生党员目标
1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,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各项重要决议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,坚持社会主义方向,提高党性修养,增强自身党性;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种有关理论培训;加强政治理论的自学。
2、刻苦学习业务文化知识,学习态度端正;学习成绩应达到本班中等以上水平;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,积极营造本宿舍、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。
3、组织观念强,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,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;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,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;按时交纳党费。
4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,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;能用实际行动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、学校及班级集体的关系;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。
5、密切联系群众,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,接受群众的监督,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工作;从学习、生活、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;主动做好党支部所交给的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工作。
6、工作主动,责任心强,富有创新精神;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自觉提高工作水平,培养独立承担工作的能力。
7、贯彻落实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在校内外的一切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,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;努力营造“讲政治、讲文明、讲学习、讲卫生”的宿舍氛围,带领本宿舍同学积极参加争创“党员示范宿舍”活动。
8、加强法制观念,纪律性强,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纪,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坚持原则,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,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能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组织。
9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,为学校、学院学生工作或班级工作提供信息、调查研究、出谋划策。
10、严于律己,自觉维护党员形象,综合表现突出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受到学校、学院党政组织的表彰或好评。
三、管理办法
1、各学生党支部每年上半年对学生党员进行考评,由各学院党总支具体负责实施,非毕业班党员结合综合测评一般要在3月底完成,毕业班党员结合毕业鉴定在毕业离校前完成。
2、考评程序:学生党员对照“两个条例”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“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考评表”;各学生党支部对每个学生党员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评议;在支部全体党员互相评议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给本支部每个学生党员作出鉴定意见及考评等级;各学院党总支对党支部的考评结果进行审议,并将最终考评结果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3、考评方法:根据以上10条具体目标对每个党员进行评价,并以优秀、良好、及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给出考评等级。因违反《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纪律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被处以通报批评以上(不含通报批评)处理者,考评等级为不合格。
4、支部或总支可以对考评等级为优秀者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;对考评等级为不合格者加强教育,要求其限期改进提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二年五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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